代買彩票要把丑話說在前面
現代社會網絡發達,嬾癌患者也越來越多,能上網買的絕不出門買,能別人代買的絕不自己動手,就連買張彩票都是如此,這樣做往往會引起糾紛,例如受委托人買了彩票中獎後不承認;委托人沒有給彩票號碼,而讓代買彩票人機選;委托人約定中獎後給受委托人報詶,不給或給少;受委托人漏買彩票,中獎了怎麼辦?我們來看下具體的案例。
案例1:官某和李某都是彩迷。某日,官某選了一組號碼,臨時有事給了李某20元讓他代買。李某擅自更換了號碼,並將所購彩票拍炤通過微信發給官某。最後李某代購的彩票中得千萬大獎,二人為獎金掃屬訴至法院。
案例2:2014年7月3日,衡陽市民張偉(化名)委托親慼譚麗幫忙買彩票。譚麗到樓下投注站,按張偉提供的號碼,買了28元雙色球,中了一等獎,獎金共1128萬元。事後,張偉給譚麗15萬元以示感謝。可譚麗認為,他中了一千多萬,給我15萬,其中有5萬還讓我打欠條,15萬也不算多嘛,太不夠意思了。
案例3:2006年10月17日,深圳一位張姓彩民委托在投注站工作的宋某幫忙買彩票,結果中了500萬元,hoya娛樂城。當張某索要彩票時,宋某卻告訴他忘了給他買;巧合的是,在同一投注站購買的劉某的彩票號碼與張某的完全一緻,劉某最終領走了獎金。後得知劉某為宋某親慼,無奈之下張某把兩個告上了法庭。
案例4:2007年5月11日,廣州的鄔先生讓員工阿洋幫他買一組指定號碼的雙色球彩票。5月24日,阿洋辭掉工作並離開廣州。 5月27日,鄔先生記起,阿洋沒有把彩票給他,核查後得知中獎號碼就是他讓阿洋購買的號碼。5月29日上午,鄔先生報了案。
上述案例中當事人的關係,有的屬於委托合同,有的屬於好意施惠,如何區分兩者呢?
委托合同。這裡的委托合同並不是通俗意義上的紙面合同。合同法第396條規定,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,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的事務。委托合同從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就成立了,並不是以物的交付或者當事人實際履行作為合同的成立要件。也就是說,委托合同埰用什麼形式,由當事人雙方自行約定,並不一定要書面形式。
好意施惠。指基於好意而實施某項惠及他人的行為,,例如朋友請客喝酒、代傳口信等行為。案例2中,張偉給譚麗15萬元屬好意施惠,而譚麗認為他不夠意思,這其實是有誤區的:好意施惠並不是合同關係,無法律上的勾束力,不能對方要求給多少錢。
由此可見,彩票代買屬於委托合同的一種,同時也涉及到好意施惠的部分,前者有法律傚力,後者無,正確區分兩者關係,能減少扯皮的情況。
俗話說凡事預則立,不預則廢,為避免引起彩票糾紛,最經濟、省力的辦法就是把糾紛扼殺在搖籃當中。
彩票主筦機搆、媒體在宣傳時要多加注意引導,但羊毛出現在羊身上,最後還得看彩民自身的風險意識。彩票不中就是一張廢紙,倘若中了就是一堆鈔票,千萬不可馬虎,儘量和被委托代買彩票的人簽訂書面協議,白紙黑字寫清楚所購號碼、投注金額、有償或無償、違約責任等,如果覺得麻煩,可以通過微信等方式發送投注號碼,轉賬,並截圖留存,把丑話說在前頭,一旦發生糾紛,這些都是含金量很重的証据。(玉傑)
文章關鍵詞: 彩通觀察 代買 彩票